明光市人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气管镜等设备(二次)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92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
 
  项目编号:czcg202004-075-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开标日期:2020年04月30日15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徽旗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西北西环商贸中心12幢楼1507室
 
  中标金额: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金阳、樊承彪、付琪、江家锦、朱献忠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379号
 
  联系人:赵婉如
 
  联系方式:13395505231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阳明北路2275号
 
  项目负责人: 薛伟
 
  联系电话:15205502199
 
  收费标准:按照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含专家评审费)。
 
  收费金额:¥7692元(含专家评审费205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0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人民医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39550523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803027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招标人(盖章):明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日: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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