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5/4 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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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药品交易行为阳光透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我中心对2020年第一季度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总体情况
包括第一季度订单总金额、配送总金额、入库总金额、采购品种数以及同比、环比变化。
(二)各地区采购情况
包括各地区订单总金额、配送总金额、入库总金额、平均入库率、未网采医院数等。
(三)医疗机构采购情况
1、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情况,包括订单金额、确认配送金额、入库金额等;
2、未网上采购医疗机构名单;
3、网上入库率低于50%医疗机构名单。
(四)生产企业供货情况
1、药品生产企业网上供货情况,包括订单金额、供货金额等;
2、网上供货率低于50%生产企业名单。
(五)经营企业配送情况
药品经营企业网上配送情况,包括订单金额、确认配送金额等;
(六)退货情况
医疗机构退货情况,包括退货次数、退货数量和退货金额等。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网上交易存在的问题
(一)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第一季度药品网上交易金额同比、环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二)部分医疗机构未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经统计,本季度共有86家医疗机构未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
(三)部分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网上入库,入库率较低。经统计,兰考县中医院等143家医疗机构未办理网上入库,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97家医疗机构入库率低于50%。
(四)部分生产企业供货率较低。经统计,珠海安生凤凰制药有限公司等77家生产企业供货率不足50%。
(五)部分经营企业未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药品配送率较低。经统计,永城市医药总公司等69家经营企业配送率不足50%。
(六)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网上采购与配送操作时未仔细核对订单信息,造成交易数据如价格、数量、产地等信息不准确。如:夏邑县王集乡卫生院第一季度退货90次,退货金额27.21万元;登封市人民医院退货42次,退货金额400.2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要求,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医疗机构要定期核查本院药品采购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全部通过网上采购、是否及时办理网上入库。
(二)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交易中须对交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包括价格、数量、生产企业、批次等信息,确保网上交易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频繁出现药品退货现象。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核查药品库存,及时响应网上订单,确保足量供应。
附件:1.
第一季度药品网上采购总体情况.xls
2.
第一季度各地区网上交易情况.xls
3.
第一季度各医疗机构药品网上交易情况.pdf
4.
第一季度未网上采购医疗机构名单.xls
5.
第一季度医疗机构网上入库率低于50%名单.xls
6.
第一季度各生产企业药品网上交易情况.pdf
7.
第一季度生产企业网上供货率低于50%名单.xls
8.
第一季度各经营企业药品网上交易情况.pdf
9.
第一季度医疗机构退货情况.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