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形式复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29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阅读数: 116

  
甘交易医字〔2020〕47号

关于公示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
形式复核结果的通知
 

各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形式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4月16日,共收到203个药品申请阳光挂网,满足挂网条件的药品139个,未公示的药品已与申报企业电话沟通,待相关资料补充完整后下一批公示。满足挂网条件的药品中,原研、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中国上市药品目录药品和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42个;符合性价比优条件的25个;独家品种(含独家申报、不同给药途径、基药(医保)不同规格等)50个;儿童用药5个;短缺监测药品8个;其他9个。

二、价格信息

价格信息由企业承诺申报,不采集第三方价格数据。按企业申报价格采集一揽子参考价或承诺参考价(等于或低于全国正在执行的最低9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的价格参考数据。医疗机构备案价格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采集(供参考)。

三、公示要求

(一) 公示期: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公示期间允许补充价格数据

(1)补充省级价格。企业按照承诺申报,提供电子版勘误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不允许企业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药品基本信息错误的,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材料。

2.公示期间的提交的申诉质疑材料

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或价格数据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申诉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

3.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18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导入阳光交易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

4.申诉质疑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另附新增阳光药品信息填报表(XLSX电子版)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2909192、2909385

自动传真:0931-2909269

电子邮箱: gansuYPxzYG@163.com

附件:1. 2020年第三批拟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公示表

      2. 新增阳光采购药品申报材料模板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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