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珠海区域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27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阅读数: 95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9〕135号)季度价格联动要求和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珠海区域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范围
    2019年珠海区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内挂牌的产品。
    二、联动价格来源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新产生的交易价格和珠海市医疗机构报送的价格数据。
    三、价格联动规则
    珠海区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内限价与联动价格比较,如联动价格低于限价的,则取联动价格作为产品的新限价。
    四、限价确认路径
    请有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平台(http://www.gdmede.com.cn/login.aspx)“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竞价议价系统—价格管理—入市价确认列表”进行确认。
    五、时间安排
    限价确认时间:2020年4月27日-4月29日;
    限价申诉时间:2020年4月27日-4月30日。
    六、申投诉及注意事项
    (一)申诉方式:通过“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竞价议价系统-申诉管理-其他申诉(耗材)”填写申诉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附件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申诉模板可见官网“资料下载”—医用耗材申(投)诉登记表(模板)。
    (二)企业所提交的限价申诉内容中须填写申诉理由,提供有关依据佐证资料,并须注明企业可接受的最低限价及价格单位。
    (三)企业须对所提交及填报的申投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限价,未确认或拒绝新限价的产品,将取消在珠海区域集中采购项目内的挂牌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八、温馨提示
    鉴于目前疫情尚未结束,交易大厅为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现场递交资料、面对面咨询等环节均有交叉传播风险。为保护各会员单位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助力疫情控制,我中心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所有业务线上办理操作指南请到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查看。特别急需现场办理的,请相关办理人员进入交易大厅时自觉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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