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4/21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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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撤网药品信息(2020年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
公示期:2020年4月21日-23日17: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附件:申请撤网产品(2020年第二批)明细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列表:
申请撤网产品(2020年第二批)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