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15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96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省级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32号)要求,我省已完成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二批集采)32个中选药品的申报挂网和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分解等准备工作,为确保第二批集采中选结果在4月底前落地实施,现将网上协议签订和信息维护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及账户

(一)登陆平台。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直接登录网址:39.106.179.43:8000/yptrade/login.html,也可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02.100.81.117/)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index)链接登录

(二)登陆账号。各级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中选甘肃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的登录账户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同用户名,初始密码为111111,请登录后及时修改。无登陆账号的生产配送企业可向省医保局申请。

二、平台信息维护

纳入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的第二批集采中选药品相关生产企业(见附件1),应及时准确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并选定配送企业。首次纳入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应及时准确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和开户信息。各方完成信息维护后方能签订采购协议。

三、采购协议签订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模板见附件2)由各统筹区医保局、各级医疗机构、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此次协议签订模式由原来的线下签章上传后签订,改为网上阅知同意后签订,网签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由医疗机构发起后,生产配送企业方可签订,最后由统筹区医保局签订。2020年5月1日前全部签订完成。
非中选甘肃药品和无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无需签订四方采购协议,可正常下单采购。签订四方协议和网上采购可同时进行。

四、工作要求

第二批集采中选药品相关企业信息维护工作是签订四方采购协议的前置条件,也是正常采购和药款结算的基础,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完成信息维护工作。四方采购协议签订工作是我省执行第二批中选结果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时限要求紧,请各市州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做好督促落实,如期完成协议签订。省局将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省医疗保障局联系人:马世全0931-8156872

中选药品结算监测系统联系人:025-69616700转8098

附件:1. 纳入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的第二批集采中选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名单

      2.《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釆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模板)

      3.甘肃省国家集中釆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操作帮助

         统筹区操作手册V2.1

         配送企业操作手册V2.1 

          生产企业操作手册V2.1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V2.1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