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军队医疗机构申领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药品、耗材)数字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3    来源: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120

  

驻北京市军队医疗机构:

根据军队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通知要求,51日起,军队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按照驻地招标采购或挂网结果实施采购。

我市现有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和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两个平台相互独立,均使用数字证书(USB-KEY)作为登录平台的唯一合法化电子标识。

为落实通知要求,现就军队医疗机构申领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药品、耗材)数字证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拟参加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项目(药品、耗材)的军队医疗机构。

二、办理时间:

202041日至2020410日集中办理,此后转为日常办理。

三、办理方式:

网上审核、邮寄办理:证书申领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缴费、邮寄纸质资料用于存档、同期制作证书,制作完成后统一发放交付。(详见附件1数字证书邮寄办理流程)

四、所需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等其他能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证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卫生行政部门或本机构出具的均可);

4、《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单位电子印章采样表》一份;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份加盖公章;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五、说明

1每单位每个项目首张数字证书初次办理费用及年更新费用由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承担。如需办理更多张数字证书,费用自理。

2、药品和耗材平台相互独立,数字证书不能通用,需分别办理。

3、按照证书办理审核规定,每张证书对应提交一份电子资料及一份纸质资料。

4、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执行京津冀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结果,目前仅包含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防粘连类、止血类、人工关节类和吻合器类六类医用耗材,如不涉及相关类别产品采购,不需办理耗材平台数字证书。

六、联系方式

1、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9152641

2QQ群(证书办理、网上采购等咨询及技术支持,加群请备注单位名称,限军队医疗机构加入)

药品群:385320097、医用耗材群:704671373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331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
    附件:   附件1数字证书邮寄办理流程
    附件:   附件2《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附件:   附件3《单位电子印章采样表》
    附件: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军队办理证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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