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3/11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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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中心依据2019年第四季度省药械采购平台上的药品采购订单(不包括医疗机构已撤单的数据),对各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进行统计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于3月16日前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逾期未作说明或无正当理由的,将按规定处理。
材料提交:为减少人员聚集,不需要到现场提交材料,可持有效数字证书(CA)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通过“网上材料申报”模块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见2020年2月1日公布的《关于浙江药械采购平台企业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邮政编码:310014。
特此通知。
附件:
1.考核合格配送企业名单.pdf
2.考核不合格配送企业名单.pdf
3.无采购订单配送企业名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