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变更部分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3/4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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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采﹝2020﹞8号
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由企业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现对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安徽省药采中心咨询室。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20年3月4日至3月6日
联系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2020年3月3日
附件一:检验试剂产品信息变更(2020年2月)
附件二:检验试剂企业信息变更(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