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2/24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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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减少交叉感染,同时继续做好参加我省网上药品配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票情形认定工作,我处对申报工作开通“网上办”“不见面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参加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和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药品配送的生产经营企业,并具有可视为一票情形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资料
(一)申请函。包含申报类别(①“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集团型企业设立的商业公司②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③药品流通集团内部企业④上市许可持有者委托企业)、申报关联企业关系(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代理企业、隶属关系、代理关系等)、申报代理人信息及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法人代表授权、真实性承诺等)、申报企业名称及公章(应加盖所有直接关联企业公章或另附直接关联企业申报授权函)。
(二)申报资料目录。对后附申报资料按顺序建立简要索引目录,方便查询。
(三)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提交各法人机构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GSP等复印件)、集团内部隶属关系工商登记相关证明及仅销售本企业药品的证明。
(四)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提交本企业经营资质、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所代理药品注册证、注册批件、代理药品汇总详情(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代理规格、生产企业、总代理企业、代理期限)等相关资料。
(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申请所委托生产、经营企业视同生产企业的,提交上市许可资质、药品批件、所委托企业资质和委托授权关系、委托期限等相关资料。
(六)集团型流通企业,提交企业资质和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集团登记相关资料及持股证明。流通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出资证明材料;流通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在工商登记机关最近一次备案的记载其股东及股本构成情况的公司章程,并加盖集团母公司及本公司印章。关系为总公司分公司性质的,提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资质及隶属关系相关证明。
三、有关资料报送要求
(一)通过电子版申报方式完成申请,企业将申报资料扫描报送至邮箱850822003@qq.com,申报资料包括:申请函、申报资料目录、申报资料等,申报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委托申报企业公章,如有疑问可致电:0931-8127150。
(二)电子版申报资料制作办法,可将申报所需相关资料提前扫描成PDF文件,或可用word或WPS制作完整申报材料后加盖企业公章、再制作成图片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审核流程
省医疗保障局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及公布,公布结果将导入省药采平台供查询使用。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