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2/13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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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调整前期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公布文件的公示时间及申投诉材料递交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公示文件
1.2020年1月16日《关于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的公示》;
2.2020年1月16日《关于对浙江省医疗机构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拟中标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3.2020年1月20日《关于公布浙江省医用耗材基础库申报产品资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4.2020年1月20日《关于暂停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沙丁胺醇气雾剂在线交易资格的公示》;
5.2020年1月20日《关于暂停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等产品在线交易资格的公示》。
二、调整材料递交方式
以上公示中涉及的内容信息或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材料,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递交,递交材料务请在首页标注涉及何相关公示文件。凡涉及投标人的相关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递交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邮件方式可扫描后递交,邮箱为zjsyxcgzx@163.com;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邮政编码为:310020。
三、延长公示截止时间
除《关于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的公示》公示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15日外,其他公示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2020年2月10日。请准备相关资料及时递交,递交资料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寄投递日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请如实递交相关资料,如有不实,将按浙江省药械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2.确有特殊需要到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现场递交资料的,请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务请正确佩戴口罩等),并按照窗口指引和工作人员引导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药品科)、0571-86401857(耗材科)、0571-86409269(监管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