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2/13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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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注销沙丁胺醇气雾剂等3个药品批准文号的公告》(2019年第109号),及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排查等程序,拟暂停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沙丁胺醇气雾剂(规格:14g:20mg 0.1mg/掀)在线交易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