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36种国家谈判药品转换为直接挂网品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阅读数: 106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要求: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鉴于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中,有27种药品已被纳入97个医保谈判药品,4种药品续约未成功,另有5种药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且97个医保谈判药品的全国统一支付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现将属于36种国家谈判药品但不在97个医保谈判药品范围内的品种以及36种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详见附件)暂停以原医保支付标准作为采购价格进行交易,改由生产商与医疗卫生机构议价后直接挂网。请有议价需求的生产商按2019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实时接收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递交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2020年1月7日


附件:转为直接挂网品种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目录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