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4    来源: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阅读数: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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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局﹝2019﹞140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青海未中选药品及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挂网。

二、挂网要求

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未选择供应青海的中选企业,可主动申请按国家中选价格在我省挂网采购。

2.与中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的原研药和参比制剂,采购价格高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价的,以上海市现行采购价为上限,经省药品采购中心组织价格谈判后,可在我省挂网采购。

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未中选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我省的中选价格,如规格与中选规格不一致,需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2.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递交时间:2020年13日至20201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递交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0971-6115325611529161454805115636(受理窗口)

   :0971-61153256145480

附件:挂网材料要求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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