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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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交易医字〔2019〕128号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近期有19家企业的26个药品提交撤废申请,因涉及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已无法保障我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废后保供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平台独家品种撤废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益肾蠲痹丸(8g),自挂网以来入库量14843盒、配送率98.15%,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黄栀花口服液(10ml*10),自挂网以来入库量22166盒、配送率93.88%;2个药品停产停供后,医疗机构选择同功能主治药品替代使用。
(二)可替代品种撤废
有13个撤废药品有同品种中标挂网可保障供应,请医疗机构选择替代药品。
二、转入阳光平台的要做好保供稳价
有11个产品因价格原因申请从药品集采平台转入阳光采购平台。转入阳光采购平台后,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阳光交易规则,积极响应医疗机构的议价邀请,并按双方约定价格数量及时做好供应。企业供应我省医疗机构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其他省份的市场供应价格,发现企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操作价格等违规行为的,将暂停阳光交易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三、其他事宜
为方便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自2020 年1月2日起,取消撤废所列药品(详见附件)的中标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反馈。
联系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0931-2909266、0931-290938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56872
省卫生健康委0931-4818123
附件: 第三十批撤废和转平台药品一览表
http://202.100.81.117/upload/202.100.81.114/document/2019/12/31/1577792287440.xls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