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107

  
药采﹝2019﹞116号

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依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及国家医保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要求,为规范谈判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7种国家谈判药品(具体药品清单详见附件)统一纳入药品交易系统“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模块,规范网上集中采购。

  二、后期新申报药品,凡属于97种国谈药品的,请相关企业及时递交申请以便调整药品采购属性、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交易模块。

三、该类药品于2020年1月1日执行网采。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http://www.ahyycg.cn/userfiles/97%E7%A7%8D%E5%9B%BD%E8%B0%88%E5%93%81%E6%B1%87%E6%80%BB%E8%A1%A8.xls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