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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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新医保[2019]121号)要求,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已开启中选药品采购三方合同功能,并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选品种与价格,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扩围交易订单、配送、入库等功能现已开通,为切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各项任务,规范中选品种采购行为,保障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选品种的临床使用,我中心拟于2019年12月31日关停中选品种在平台原功能的交易。之后,全区各级各类医药机构均通过国家集采扩围专用功能模块采购中选药品。
请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尽快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以便使用专用功能模块交易。
具体操作流程请在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操作帮助”中下载。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