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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中心医院委托,对眼科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眼科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9-247-10-G 3.项目概况: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位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西邻汾东南路,北靠市政十号线,南邻市政十二号线,东靠太茅东巷,总用地面积216323.4㎡,总建筑面积284121.48㎡。该迁建医院由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感染疾病楼和科研教学行政综合楼等组成,共设置有1500张床位。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太原市中心医院新院区眼科使用设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第一包134000元;第二包5845000元;第三包530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三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一包
干眼熏蒸治疗仪
1、 温度设置范围:30~45℃;
★2、温度控制范围:30~45℃(可调节); 3、温度异常报警显示功能; ★4、设备出雾口检测温度,保证出雾温度与实际显示温度相同。 ★5、有超高温报警及保护功能,双温度探头监测温度,实时监控温度的高低,有效避免烫伤情况发生 ★6、智能蓝牙无线温度检测功能。 ★7、主机超声工作频率:2.4MHz±10% ★8、雾粒中位直径:4μm,直径小于5μm的雾粒百分比大于65%。 最大雾化率:≥1ml/min。 整机噪声:≤50dB(距离主机1m)。 11、具有定时功能 12、具有调节风量、雾量旋钮调试功能。 13、低水位停机功能,水槽内水位正常时面板水位灯变亮,水槽内水位过低时,面板水位灯熄灭,并停止雾化,重新加水至水槽水位线后将正常雾化。 14、有氧气预留口,可搭配制氧机输出氧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