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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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相关企业:
浙江九欣医药有限公司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在药械采购平台中开通网上药品配送权限,仅负责其九洲大药房连锁集团的药品网上配送工作。
为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7号)文件“按照保覆盖、保供应、保配送要求”,经研究,现开通浙江九欣医药有限公司网上药品配送权限。因该企业仅负责药店的药品配送工作,暂不纳入配送企业考核范围。
若有异议,请于12月24日前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