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浙江省)中选品种购销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4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103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中选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22号)、以及联盟地区药品采购文件等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浙江省)中选品种购销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方式。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中选企业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签订购销协议。
        医疗卫生机构与中选企业通过用户账号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以确认同意的方式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双方网上确认同意即视同签订购销协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3日16:00。
        三、其他
        (一)网上确认同意前请务必与单位法人等做好协议内容等的确认工作。
        (二)各单位应于规定时间内做好协议签订工作。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扩围品种网上采购等实施相关准备工作;中选企业协调配送企业做好中选产品备货工作,确保中选产品供应。
        联系方式:药品采购科,0571-86401737;信息技术科,0571-86401953;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协议签订操作手册.rar
http://www.zjyxcg.cn/attachment/download.html?id=2019121317441780600.rar&name=%E5%8D%8F%E8%AE%AE%E7%AD%BE%E8%AE%A2%E6%93%8D%E4%BD%9C%E6%89%8B%E5%86%8C.rar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