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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企业培训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企业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6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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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和相关配送企业:
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 9 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 号)精神,我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94号)和《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保发〔2019〕10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启用了甘肃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为平稳有序按国家联采办提出的12月完成落地实施的刚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定于2019年12月11日在兰州举办全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5个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生产企业、自愿申请在甘肃省平台挂网的25个同品规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相关配送企业。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30-14:30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1日14:30-17:30
培训地点:兰州市西北宾馆迎宾楼2楼多功能厅
三、培训内容
(一)政策解读
1.《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 号)
2.《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94)
3.《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保发〔2019〕101号)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
5.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同品规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及价格调整的政策解读
(二)甘肃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功能介绍及操作演示
(三)现场座谈
四、注意事项
(一)请25个联盟地区(甘肃)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生产企业和委托配送的配送企业务必参加培训,欢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25个同通用名相关企业参加。
(二)参会回执务必于12月6日12:00时报至邮箱gansuybj@163.com
联 系 人: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刘存娟 吴 爽
联系电话:0931—8121277
附件: 参会回执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