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6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91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等文件精神,艾考恩丙替片等70个谈判药品将纳入我省药品交易平台。为确保谈判药品挂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近期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及时维护药品基础库资料。产品尚未在浙江省药品基础库中的,相关企业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资料申报办理流程及具体要求》,递交相应的产品资料;已在药品基础库中但资质不合格的产品,应尽快进行维护和澄清。
二、确立药品配送关系。相关企业应及时与我省合格配送企业沟通,做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和备货工作,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特此提醒。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