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MP、GSP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30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7日发布)有关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不再实施GMP、GSP强制性认证。现将涉及我省采购平台GMP、GSP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GMP、GSP证书不再作为企业基础信息申报中的填报项目;

二、省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中已有的GMP、GSP证书有关信息,企业无需再进行维护;

三、不再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对GMP、GSP证书相关的挂网信息进行发布。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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