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30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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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2019年10月15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对2019年第三季度中标企业主体配送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对2019年第三季度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的通报》,截至2019年11月26日共收到97份相关企业申诉材料,无投诉材料。经过进一步核查审核,现将最终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对未提出申诉及申诉理由不成立的企业,维持2019年10月15日公布的拟处理意见。
二、对企业生产线升级、原料受控等客观原因导致配送率不达标的,降低违约处理层次。
三、对医疗机构订单有误、操作超时但实际已配送等情况导致配送率不达标,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重新核算达标后免于违约处理。
四、对备案采购品种、已撤废或暂停品种、确认超时撤单、系统数据有误等原因导致配送率不达标,经重新核算达标后免于违约处理。
五、对配送率85%的界定:按配送率小数点后一位数值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具体处理意见见附件1。
附件:1. 2019年第三季度药品配送有关问题处理意见汇总表
http://202.100.81.117/upload/202.100.81.114/document/2019/11/29/1575012879991.xls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