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采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阅读数: 95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以下简称试点扩围)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等文件精神和我省推进落实试点扩围工作要求,现将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指除中选品种以外,与国家联采办公布的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品种,下同)采购价格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省平台已生效且2017年1月1日至今有交易记录的非中选药品,其中同剂型指:
    (一)口服常释剂型:包括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不包括口腔崩解片(口崩片);
    (二)注射剂: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液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三)口服散剂:散剂、药粉、粉剂。
    二、公示价格
    公示价格为省平台2019年10月底前实际采购价格(按最新交易年度取最低值)。
    三、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5日。
    四、查看方式
    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进入“信息公示及申投诉管理-入市价项目-药品入市价公示-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价格”查看相关产品价格信息。
    五、申(投)诉
    如对公示价格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药品申(投)诉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并于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投)诉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附件:药品申(投)?诉登记表(模板)
https://www.gdmede.com.cn/userfiles/file/%E5%9F%BA%E6%9C%AC%E8%8D%AF%E7%89%A9/%E8%8D%AF%E5%93%81%E7%94%B3%EF%BC%88%E6%8A%95%EF%BC%89%E8%AF%89%E7%99%BB%E8%AE%B0%E8%A1%A8%EF%BC%88%E6%A8%A1%E6%9D%BF%EF%BC%89.doc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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