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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盟地区(山东)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购销双方办理CA的通知
关于联盟地区(山东)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购销双方办理CA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9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01
相关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联盟地区(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为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在山东尽快落地实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零跑腿”服务,全程网上办理,为中选药品购销双方免费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主体
1.山东省各市药品采购联合体牵头单位;
2.各联合体内成员单位;
3.中选药品生产企业。
二、注册、申请及办理时间
各药品采购联合体牵头单位和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须在2019年11月13日前完成网上办理申请,其他单位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办理申请。相关单位应尽快完成申请办理工作,以免影响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办理办法详见附件。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8日
附件列表:
CA办理指南
http://www.sdyypt.net/Upload/CMSUpload/2019118898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