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8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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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部分按非低价药清单管理产品(第四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日17:00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5日
附件列表:
部分按非低价药清单管理产品表(第四批)
http://www.sdyypt.net/Upload/CMSUpload/201911528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