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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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商、配送商:
鉴于拟进入价格联动范围的部分药品(第一批)因不接受联动价格而申请退出价格联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不将其列入价格联动范围,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列入价格联动范围的部分药品
2015年广西药品招标采购不列入价格联动范围的部分药品(第一批)见附件。
二、清库安排
2019年12月1日正式执行联动基准价,不列入价格联动范围的药品原则上一律停止网上交易。请各生产商、配送商做好衔接,自行处理库存、票据等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2015年广西药品招标采购不列入价格联动范围的部分药品(第一批)
http://gxyxcg.gxzf.gov.cn: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108452019103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