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31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08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根据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鼓励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企业申报挂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在我省挂网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资质审核合格后在我省按中选价格挂网。

二、申报方法

(一)申报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申报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在规定时限内,凭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登陆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在“一致性评价药品动态申报项目”下填报产品基础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联系电话:029-88661244  029-88661281 

 附件.  1、已中选未在我省挂网的产品
http://www.sxsyxcg.com/userfiles/20191030044758/201910/%E9%99%84%E4%BB%B61%EF%BC%9A%E5%B7%B2%E4%B8%AD%E9%80%89%E6%9C%AA%E5%9C%A8%E6%88%91%E7%9C%81%E6%8C%82%E7%BD%91%E4%BA%A7%E5%93%81%E8%A1%A8.xlsx
        2、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http://www.sxsyxcg.com/userfiles/20191030044819/201910/%E9%99%84%E4%BB%B62%EF%BC%9A%E5%B9%B3%E5%8F%B0%E7%94%B3%E6%8A%A5%E6%93%8D%E4%BD%9C%E6%89%8B%E5%86%8C.docx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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