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和确认珠海市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限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阅读数: 85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与安排,现将珠海市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限价予以公示,为进一步加快珠海区域医用耗材限价工作进度,本批次同时开展第二批医用耗材限价确认工作,对公示限价无异议的产品可直接确认限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2019年10月24日前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竞价议价系统内生效且按要求成功进行珠海区域产品数据关联提交的产品。

查看路径: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gdmede.com.cn/index.aspx)—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竞价议价系统—信息公示与申投诉管理—入市价项目—耗材入市价公示—珠海区域第二批限价公示。

二、限价规则

取珠海市医疗机构在用医用耗材价格与省平台挂网交易系统内最低成交价之间低值作为该产品在珠海区域的采购限价。

三、时间安排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30日;

申投诉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30日;

限价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30日。

四、申(投)诉递交

(一)步骤一:线上操作。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进入“信息公示与申投诉管理—入市价项目—耗材入市价公示—珠海区域第二批限价公示”就相应的产品点击【申诉】,勾选对应的申诉类型,填写申诉内容,保存提交后在申诉列表进行签章操作。

(二)步骤二:纸质申(投)诉递交。纸质申(投)诉需首先在线上进行申投诉提交,签章操作后打印并需逐页加盖企业鲜章于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7: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三)本次申(投)诉资料的接收如遇网上内容与纸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申投诉为准。

(四)企业所提交的限价申诉内容中须填写申诉理由,提供有关依据佐证资料(如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交易截图等等),并注明企业可接受的最低限价及价格单位。

(五)企业需对所提交及填报的申投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交珠海市医保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限价确认

请有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竞价议价系统“价格管理—入市价确认列表”—“珠海区域第二批医用耗材限价确认项目”进行确认。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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