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70

  受保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BSJDZB 2019-14。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
 
  三、采购内容:采购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采购预算45.00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质保期:整体1年。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登记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四份,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需将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才算报名成功: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八、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纸质报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供应商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响应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四楼)。
 
  十、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及磋商文件金额: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整,磋商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整。 纸质磋商文件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子磋商文件由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 10076469507001000200250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注: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
 
  十一、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本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
 
  十三、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
 
  联系人:邵维熙        电话:0875-2236225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
 
  联系人:杨海燕        电话:0875-2812323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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