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0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05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2019年第十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9日
附件列表:
部分变更开票企业产品表(第十二批)
http://www.sdyypt.net/Upload/CMSUpload/201910995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