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3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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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产品增加标注项(2019年第二批)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9年10月8日-年10月10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30日
 
附件列表:
	部分产品标注明细(2019年第二批)
	http://www.sdyypt.net/Upload/CMSUpload/201993064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