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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乐清市医药公司和余姚市万隆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平台药品配送资格的通知
关于暂停乐清市医药公司和余姚市万隆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平台药品配送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9/26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87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药品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和《关于调整药品配送企业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核查、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自9月30日起,对2019年第二季度无采购订单的乐清市医药公司和余姚市万隆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暂停省药械采购平台的药品配送资格。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