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9/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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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202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3385680元。
一标段:2484500元;二标段:2393260元;
三标段:2266200元;四标段:3044470元;
五标段:2047250元;六标段:600000元;
七标段:55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自开诊以来,随着医疗业务全面开展病患就医数量逐渐增加,目前部分科室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正常运营需求,现急需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1、采购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全部内容;
2、供货期: 30日历天;
3、项目地点: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南2000米;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标段划分:
一标段:重症、口腔科、功能科、儿科等科室医用设备;
二标段:病房、麻醉手术室、耳鼻喉等科室医用设备;
三标段:眼科、康复科、检验科等科室医用设备;
四标段:多功能电动床、子宫旋切器等设备;
五标段:妇产科设备;
六标段:无创血流动力学设备;
七标段:彩超机设备;
7、评标办法:电子化评标和纸质评标同时进行;
8、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各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本标段的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19年9月5日17时00至2019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投标人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详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 《办理 CA 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 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330。
3、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陆会员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清单制作手册》)。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须知:
1、 时间:2019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3、 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如因系统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电子评标时,则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主。
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材料(除(5)项内容截图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交给代理机构,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地 址: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南2000米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2901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07室
联 系 人:穆女士 联系方式:15936275898
发 布 人: 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时 间: 2019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