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四医院检验科血凝仪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9/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96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市第四医院的委托,对朝阳市第四医院检验科血凝仪采购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内容及交货时间
 
  采购内容:检验科采购原装进口全自动血凝分析系统(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分包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代理商代理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应具有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
 
  4.2.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4.3.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
 
  4.4.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查询信息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实时查询信息为准)。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每日8: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销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进口产品代理商需提供)
 
  3.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
 
  4.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6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室)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市第四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57
 
  传    真:024-31918309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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