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8/21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07
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产品增加标注项(2019年第一批)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9年8月21日-年8月23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0日
附件列表:
部分产品标注明细表
http://www.sdyypt.net/Upload/CMSUpload/201982070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