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8/14 来源:重庆药品交易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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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会员:
家用药箱带量采购项目已完成前期产品申报工作,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家用药箱带量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家用药箱采购方案”),为有序开展综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二、地点
重庆药品交易所医药采购代理中心1509会议室。(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B区3号楼15楼)
三、参与人员
(一)供应企业。符合评审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本次综合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
(三)现场监督及工作人员。
四、评审形式
通过综合评审确定入选企业及产品。
五、程序
(一)身份核对。核对参与企业被授权人身份。参加评审的被授权人必须是唯一被授权人(与递交的《家用药箱带量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材料一致),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身份证原件。除被授权人外可允许1-2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随同参加报价。
(二)材料递交。被授权人现场递交纸质报价表《家用药箱带量采购企业报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纸质报价表除每个产品“每份报价”、“每一套家用药箱报价”和“价格确认签字”栏留空外(在评审现场填写),其它栏目应填写完整和加盖企业公章后,由企业被授权人带到评审现场。
(三)现场陈述。被授权人对提供的产品质量、品牌、价格等情况进行陈述,时间约5分钟。
(四)专家提问。专家向被授权人提问,了解该产品有关质量、价格信息等。
(五)企业报价。被授权人提供最终报价,当场在报价表中签字并盖手印确认。签字确认后的结果将不得进行修改。报价表一份留存重庆药品交易所医药采购代理中心,一份由被授权人带回。
(六)专家评分。专家根据《综合评分标准》(见家用药箱采购方案附件1)进行评分。
(七)专家对企业综合得分最高者进行投票,票数过半数赞成的,确定为入选企业及入选产品。
六、有关要求
(一)提交资料
1.必备材料
(1)《家用药箱带量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家用药箱带量采购企业报价表》。
以上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2.自选材料
加盖企业鲜章的《药品及器械质量抽检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加盖企业鲜章的供应保障及伴随服务相关材料。
(二)时间要求
企业需在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前到评审地点进行报名登记。
(三)其他要求
逾期未报名登记和不按要求到现场参与评审的,视为申报企业自动放弃。
附件:1.《家用药箱带量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http://www.yao1.cn/fileimg/file/20190814/20190814100911_34744.docx
2.《家用药箱带量采购企业报价表》
http://www.yao1.cn/fileimg/file/20190814/20190814100926_10224.docx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