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9号关于同意部分高价协议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7/30 来源: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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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鉴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部分药品信息进行了变更,经审核,现同意对涉及的相关高价协议药品信息予以变更,个人定额自负标准不变,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
http://www.smpaa.cn/xxgk/gggs/files/file6188.pdf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