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7/26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107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局机关相关处室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纳入我省挂网采购。
相关生产企业应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信息表.pdf
/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信息表.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