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资质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7/6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阅读数: 107

  
甘交易医字〔2019〕67号

关于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资质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药采发〔2018〕7号)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的《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采购公告》(甘交易医字〔2019〕7号)要求,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资质申报工作得到了各配送企业的积极响应,经公告发布、企业报名、资料维护、业务培训,在与企业充分沟通并与第三方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上,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进行初审复审,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进行核准,现将核准通过的 405家配送企业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欢迎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期

 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2日18:00

二、申诉质疑材料递交方式

1.申诉质疑实行实名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全面、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

2.企业使用“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基础库系统(http://47.93.87.49:87/),选择“申投诉管理”栏将真实、有效、清晰的申诉质疑和举证材料制作成PDF格式、加盖企业或法人代表电子印章上传(具体操作同产品资料维护)进行上维护提供,原则上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9年7月12日18:00。

3.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统一接受和处理申诉质疑材料,必要时分送至相关部门处理并上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对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一经查实,质疑方承担相应责任。

4.在规定期限内,被质疑企业可对质疑做出澄清和说明,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根据查证结果,对违反诚信原则的企业给予处罚。

5.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企业,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6.对结果公布后仍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报、瞒报、漏报信息的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记不良记录1次直至取消挂网资格。

7.对公示无异议的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待交易系统上线后直接导入交易系统,供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选择对接。

三、联系方式

省交易局医药采购处:0931-2909385、2909192、2909193、209290、2909261、2909269(自动传真)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0931-8121277

工作时间: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乘车方式:乘车方式:乘坐115路车至高新区报业大厦站向南50米或53路车报业大厦站向南200米处)

附件:
         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配送企业资质审核公示表
       网址:http://47.93.87.49:86/SJCompanyPublic.aspx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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