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7/5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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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相关企业:
英特药业(集团)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在药械采购平台中,将其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纳入英特药业(集团)管理,仅负责其医药连锁药店集团的药品网上配送工作。
为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7号)文件 “按照保覆盖、保供应、保配送要求”,经研究,现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纳入英特药业(集团)管理。因该企业仅负责药店的药品配送工作,暂不纳入配送企业考核范围。
若有异议,请于7月8日前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