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医疗机构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6/29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28

  相关申报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函》(鲁医保函〔2019〕16号)要求,为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现开展我省医疗机构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1、临床用量小目录;
  2、国家及山东根据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函》(鲁医保函〔2019〕16号)要求,为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现开展我省医疗机构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急(抢)救目录;
  5、基础输液。包括50ml及以上容量的葡萄糖注射液(5%、10%)、氯化钠注射液(0.9%)及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与0.9%氯化钠)。
  已在平台挂网的产品、屏蔽产品、撤网产品及公开招标目录、抗癌药目录、《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范围内的药品不属于本次挂网范围。
  二、采购方式及申报时间
  属于本次采购范围,未在平台挂网的药品,可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sdyypt.net)申报有关电子资质证明材料,通过资质审核的产品经公示后挂网,在平台内报价后可进行交易。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
  本次申报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9年7月1-5日 2019年7月1-5日
序号
申报项目
申报时间
1
临床用量小产品(2019年第一批)
2019年7月1 -12日
2
低价药产品(2019年第一批)
2019年7月1-5日
3
妇儿专科产品(2019年第一批)
4
急(抢)救产品(2019年第一批)
5
基础输液(2019年第一批)
2019年7月1-5日
  属于本次采购范围但平台无对应药品通用名的,请于2019年7月1-3日将相关材料(药品注册批件、产品说明书)通过平台“信息变更申请”-“新增通用名申请”模块申请增加通用名。
  三、有关要求
  1、电子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2、挂网企业必须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按照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等保证供货。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列表:
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20196282027.docx
生产企业“两票制”承诺书/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20196287221.docx
申报承诺书/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20196289641.docx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2019628794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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