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关于公示做好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项目医保支付管理政策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19]2号的要求,现将做好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信息
1.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项目医保支付管理政策(见附件)。
2.删除《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暨服务项目设施目录》中第280项“唐氏综合症筛查”。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相关事项
(一)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可向市医保局提出建议和证明材料。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医疗保障局将下发文件执行。
附件: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项目医保支付管理政策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施建伟 文忠;联系电话:83579807, 27681575(传真))
附件
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项目医保支付管理政策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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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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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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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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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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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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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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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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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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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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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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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生育保险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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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dsip.nhfpc.gov.cn/place/show18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