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5/31 来源: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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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辽药采领办〔2019〕49号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9年度动态调整联合议价公告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经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动态调整药品联合议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范围
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关于公布最终参与2019年动态调整议价产品的通知》中的药品。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4-5日。
三、议价方式与程序
(一)方式
采取网上人机对话、远程议价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第一轮议价:
6月4日,由联合议价组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的初始报价与限价、相关价格信息进行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即产生挂网采购价,议价程序结束;如果联合议价组认为价格不合理,需重新给出一个价格。
18:00,议价平台将联合议价组第一轮议价结果反馈给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第二轮议价:
6月5日10:00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需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进行应答。如确认,即产生挂网采购价,议价程序结束;如果药品生产企业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有异议,须进行第二轮报价,联合议价组对药品生产企业第二轮报价进行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即产生挂网采购价;如不确认,则议价未成功。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逾期未确认或进行第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议价程序自动终止。
四、相关要求
(一)为了方便药品生产企业与议价代表沟通,在议价过程中专门设置了对话框,相关生产企业可在“报价说明”栏中对产品优势、特点及价格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字数100字以内。
(二)具体议价程序及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下载中心《辽宁省医疗机构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网上议价操作手册》(投标企业)。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认真了解议价流程和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操作。如果因企业方原因发生问题,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对于限价挂网和参考价挂网分类采购类别内符合差比价关系药品,议价结果须符合差比价规则,如出现价格倒挂或价差过大,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按“小差大”的原则主动调整,否则议价结果无效。
特此公告。
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联合议价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29日
https://ypzb2015.lnypcg.com.cn/UploadFile/20190530_160712_596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