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5/30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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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采﹝2019﹞52号
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现将2019年第二季度拟增补的配送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请相关企业登录数据库申报平台,在“企业信息公示”菜单下查看相关配送企业信息。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相关纸质申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610,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2019年5月29日–5月31日。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