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19〕41号关于取消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挂网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5/25    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74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3号)(2019年第20号)》,浙江福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γ-谷氨酰转移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线性不符合标准规定。该产品已在我省挂网,且企业无法对所涉产品作出澄清。

根据《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药采联办〔2016〕29号)中的条款:“国家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且在质量公告中予以公示的,一年内一个或一批次产品公示不合格,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半年;一年内两个及以上或两批次及以上产品公示不合格,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一年。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在产品取消挂网资格周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违规产品”的规定。经企业现场签字确认,省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取消浙江福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挂网资格,自发布通知之日起,取消挂网资格半年。(具体产品见附件)

附件:取消挂网资格产品列表.xls/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副本20190524182421549-4.xls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4日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