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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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完善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配送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本采购周期内生产企业可根据入围品种配送工作需要,在药品/基药交易系统中选择一定数量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
二、已公布的配送商之前不符合“两票制”要求,现已符合要求的,由配送商被授权人凭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两票制”承诺书。(模板见链接:http://gxyxcg.gxzf.gov.cn/search/show687.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