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基本药物进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5/1    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10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调整部分基本药物进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生《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湘卫药政[2018]1号)要求和2019年4月9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照国家基本药物(2018年版)目录,对交易系统内基本药物进行了标识、公示。现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2018年版)供应保障机制的函》(湘卫函[2019]83号)的要求,并经主管部门研究议定,对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的中标品种,除抗生素和中成药注射剂外,全部纳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范围(见附件)。其中,软袋基础大输液产品采取分步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的方式采购,第一年软袋类输液产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量不超过基层采购输液类产品总量的30%。第二年不超过基层采购输液类产品总量的50%,在省交易系统内监测执行情况。
  附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标品种纳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范围的目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标品种纳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范围的目录.xlsx /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20190430113606_104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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