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办理无纸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4/30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阅读数: 95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工作部署,实现药品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提高会员服务质量和效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逐步推进我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无纸化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业务办理范围
    会员变更法人、变更被授权人、变更联系人、更新证照(营业执照、许可证、GSP证书)、变更公章。
    二、需递交纸质资料业务办理范围
    会员新注册、会员名称变更、密码重置、申(投)诉材料、产品资料(含GMP证书)。
    三、具体操作方式
    (一)会员登陆交易系统,上传相关会员资质即可完成申报,无需到交易大厅递交纸质资料。
    (二)新报名的会员在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将会员填写的资料和上传的附件生成一份PDF文件并提示会员用CA进行盖章,盖章后会员账号生效,即可在系统进行其他操作。
    (三)会员资质变更,在会员填写相关变更信息、上传相关变更附件后,系统会自动将会员填写的变更信息和附件生成一份PDF文件并提示会员用CA进行盖章,盖章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在系统进行其他操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稳妥推进药品业务办理全流程无纸化工作,试行期为2019年5月5日-6月30日,争取在2019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
    (二)试运行期同时接收纸质和电子资料,请各会员支持配合。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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